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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?要式行政行为有哪些?
2023-05-31 10:52:37   来源:法律包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

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具备某种形式、方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。生效规则包括了即时生效、受领生效、告知生效、附条件生效这四种生效行为。与非要式行政行为的区别在于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。

要式行政行为有哪些

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立、变更或者废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,必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才能成立和生效的民事行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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