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收到假钱不应该再继续使用,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,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《假币收缴凭证》,收缴的假币,不得再交予持有人。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的,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。”
“一般情况下,上交的假钱不会有补偿。但是,如果你是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上交假钱,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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